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201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规章公布后,民政部网站、《民政部文告》应当及时全文刊登。需要发布新闻消息的,由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发布。

《民政部文告》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