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2014年) 第四章 审查 第十七条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审查 第十七条 政策法规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法规草案进行审查: 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是否与有关法规相协调、衔接; 是否妥善处理和协调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法规草案的意见; 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