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 第二章 民兵组织 第十条 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民兵组织 第十条 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八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