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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
  3. 3、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4. 三、 家庭接生人员考核标准
  5. (五)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 (五)

3、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三、 家庭接生人员考核标准

(五) 认真执行卫生部下发的“农村接产常规”,并填写出生医学记录;

(四) 目录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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