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四章 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许可证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许可证的变更、续发、吊销、注销及自行废止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