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