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第十八条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