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2年) 第四章 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第三十二条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第三十二条 检察官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培训内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引导和支持检察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