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202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有关检察人员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结果运用及相关事宜,本指引未作规定的,执行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