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进出口及对外核合作保障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15. 热室的建造。 四、 核进出口及对外核合作保障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四、 15. 热室的建造。 四、 向其他国家出口或从其他国家进口乏燃料或含钚、高浓铀或铀-233的中、高放废物。 15.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