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票据市场基础设施、标准化票据登记托管机构等标准化票据相关基础设施,应根据自身职责依照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基础资产托管及信息披露等规则,组织市场机构起草标准化票据存托协议标准文本,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后施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