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标准化票据存托、经纪、承销、信用评级等专业机构及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专业机构及人员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按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