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企业,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第二十六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申请表的格式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于2002年12月2日发布、2011年1月25日第一次修改、2015年4月30日第二次修改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