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企业,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具有育种科研团队。 具有试验示范测试基地。 具有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