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2014年) 第二十六条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201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遇有涉及民事案件纠纷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