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3. 第九章 附则
  4.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0号)中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执行本办法。
  5. 附: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附: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0号)中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执行本办法。

附: 省(区、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第四十七条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