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3年)

发布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质量,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规划广泛应用的重要类型之一,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 村庄整治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整治规划应在村… 第五条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人员应熟悉农村情况。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 尊重现有格局。在村庄现有布局和格局基础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 第八条 注重深入调查。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 第九条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和村庄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第十条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

第三章 编制内容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要按依次推进、分步实施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首先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有条件的… 第十二条 在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 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第十四条 在提升村庄风貌方面,可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可提出农村生产性设施和环境的整治要求和措施。 第十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项目库,明确项目规模、建设要求和建设时序。 第十七条 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规划编制单位与村民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重整治建设、轻运营维护管理。

第四章 编制成果

第十八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地方村庄整治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九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原则上应达到“一图二表一书”的要求。 第二十条 “一图”主要包括: 第二十一条 “二表”主要包括: 第二十二条 “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内容包括:村庄现状及问题分析,附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整治项目内容和整治措施说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