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十条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十条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