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2001年) 第十条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200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进口单位已申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确定不能使用时,应当及时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