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资格核验 第十四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资格核验 第十四条 国际招标机构申请资格核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资格核验申请报告(满足升级条件的,可在资格核验申请报告中提出资格升级的申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际招标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一览表(附表4)。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