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甲级国际招标机构两年累计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核验予以通过:

国际招标中标金额达到1.6亿美元的;

完成国际招标项目包达到150个的;

国际招标中标金额达到所属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同期一般贸易项下机电产品进口总额15%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