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专家进入专家库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或招标机构推荐。被推荐的专家需填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审专家推荐表”并经推荐单位签章提交招标网,同时报商务部备案。

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招标事业,积极参加招标的评审活动;

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力;

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8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工作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动向。

符合前款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入选国家级专家库:

具有教授级职称的;

近5年承担过国家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

享受国家津贴的;

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