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第四章 招投标程序 第十五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招投标程序 第十五条 未经相应进出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已经审定的招标文件。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