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六条 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六条 营业部负责人在任职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 期货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取得任职资格的拟任营业部负责人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告相关派出机构。 营业部负责人变更的,拟任负责人应当具备任职资格,期货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