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期货公司因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责,导致子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的,对期货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 引用法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