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章 业务规则 第四节 资产管理业务 第六十七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十七条 第四章 业务规则 第四节 资产管理业务 第六十七条 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