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对交易、结算、财务等数据进行备份管理。

期货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应当为客户保密。客户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