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协会应当设立专门的纪律惩戒及申诉机构,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按照规定程序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并保障当事人享有申诉等权利。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