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以及协会自律规则的,协会应当进行调查、给予纪律惩戒。 期货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的,协会应当及时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