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十五条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 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