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三章 期货经纪公司 第二十五条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期货经纪公司 第二十五条 期货经纪公司除接受客户委托,从事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合约的买卖、结算、交割及相关服务业务外,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