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条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条 期货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 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会员大会决定不再延续; 会员大会决定解散; 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 期货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解散的,由中国证监会审批。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