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或者理事代其履行职权。
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或者理事代其履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