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至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