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2024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在庭前会议中,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经控辩双方申请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录音录像,必要时可以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参加庭前会议说明情况。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