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二)(2020年) 三、

三、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管理纳入特邀调解名册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答:人民法院应当积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自治组织履行对入册调解组织、调解员的监督管理职责。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入册调解组织、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工作,包括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其依法履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统计工作业绩等。对于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作出警告、通报、除名等相应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