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二)(2020年) 二、

二、 调解组织、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答:纳入特邀调解名册的调解组织,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规范的运行流程;(二)有固定办公场所、明确的负责人、必备人数的调解员和必要的运行经费;(三)受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治组织监督管理。

纳入特邀调解名册的调解员,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记录、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相应的专业能力。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治组织探索建立调解员资质认证制度,推动将调解员资质证明文件作为调解员入册的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