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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1997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1997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0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1998年1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