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