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五、 合同的保全 第四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第四十四条 五、 合同的保全 第四十四条 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以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为共同被告,由债务人或者相对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依法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同一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