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