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四章 证据 第六节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审查与认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四章 证据 第六节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审查与认定 第一百零四条 对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