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通知(2021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有效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对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保障作用,根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
一、
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制度,是规范特邀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的必要前提,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
二、
改进名册建立模式。试点法院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针对调解组织、调解员的不同特点,区分特…
三、
明确特邀调解组织入册标准。试点法院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参考下列因素确定特邀调解组织的入册标准:(1)有明确法律法规或者政策依据;(2)有明确监督管理机构;(3)持…
四、
明确特邀调解员入册标准。试点法院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参考下列因素确定特邀调解员的入册标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
五、
探索优化入册程序。试点法院要坚持调解组织、调解员申请加入和人民法院邀请加入相结合,探索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入册程序。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等…
六、
健全完善名册运行机制。试点法院要完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监督管理机制,会同相关主管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积极为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
推动名册统建共享。试点法院要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程,推动由上级法院统一建立辖区内各试点法院共享的特邀调解名册,健全完善上下级法院和各试点法院之间的名册信…
八、
提升名册管理信息化水平。试点法院要指定专人负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及时更新特邀调解名册并向相关主管机构反馈名册变动情况,…
九、
优化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在市域范围内由上级法院统建名册的试点地区,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除协议管辖外的其他地域管辖规定,向与争议有实…
十、
健全违规行为处理机制。试点法院要探索细化违反法律法规和调解职业道德的具体情形,健全违规行为发现、调查、申辩、决定等工作程序,及时、公开、公正处理违规行为。对于在…
十一、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试点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大力推动社会协同,推动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发挥特邀调解名册…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