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通知(2021年) 七、

七、 推动名册统建共享。试点法院要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程,推动由上级法院统一建立辖区内各试点法院共享的特邀调解名册,健全完善上下级法院和各试点法院之间的名册信息交流机制,实现上级法院统一建立、统一管理,各试点法院共同使用、共同维护,名册信息及时更新,管理举措及时跟进,提高非诉解纷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