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