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九、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九、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二十一条 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的审理,适用相关规定。 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二十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