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6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家事审判工作不断科学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现就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改革目标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应当在法律框架内,紧密结合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责任制等司法体制改革措施及多元化纠纷解… 2. 坚持先行先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既涉及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的原则性问题,也涉及司法实务中的操作性问题。试点法院要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大胆… 3. 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与吸收域外经验相结合。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要立足我国国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益经…

三、 工作理念

1. 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维护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关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维护公序良俗。 2. 树立家庭本位的裁判理念,对家庭财产关系的处理以有利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团体主义为价值追求。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 3. 适应家事案件特点,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

四、 工作机制

1. 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家事案件的审理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需要相关专业领域人… 2. 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

五、 试点案件范围

六、 试点模式

七、 试点法院

1.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基础上,确定100个左右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在辖区内再增加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八、 试点期间

九、 试点指导

1. 各试点法院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和重点工作,专项研究部署,积极进行… 2. 上级法院要加大对试点法院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总结试点得失,反馈试点效果,适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试点法院要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