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6年) 五、
五、 试点案件范围
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主要案件类型有:1.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包括离婚、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等,附带案件包括监护权、子女抚养费、离婚后财产分割等;2.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3.亲子关系案件,包括确认亲子关系、否认亲子关系;4.收养关系纠纷案件;5.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6.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主要案件类型有:1.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包括离婚、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等,附带案件包括监护权、子女抚养费、离婚后财产分割等;2.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3.亲子关系案件,包括确认亲子关系、否认亲子关系;4.收养关系纠纷案件;5.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6.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