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其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入股,仍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发包方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