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一、 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本辖区有影响的媒体就编制管理人名册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六) 一、 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本辖区有影响的媒体就编制管理人名册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五) 目录 第六条